金泉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金泉科技资讯
2019-05-06 16: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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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5-06


证券代码:832548 证券简称:金泉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安徽金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9日09时。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杨冰律师。
(七) 会议地点
(一)安徽金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详见本公司2019年4月18日发布的第2019-006号公告《2018年度报告》及第2019-007号公告《2018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所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谨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其2018年工作做年度工作报告。(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2018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审计报告数据为基础,汇报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四)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2018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审计报告数据为基础,做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鉴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审议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六)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详见本公司2019年4月18日发布的第2019-010号公告《预计2019年度常关联交易公告》。
(七)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2019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该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东可以传真及现场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9年5月9日上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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