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7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832535 证券简称:润龙包装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宁夏润龙包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7 月 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6 月 2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件现已经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并定于 2023 年 8 月10 日上午 9 时开庭审理。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宁夏润龙包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海英
公告编号:2023-018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被告
姓名或名称: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1 年 6 月,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下称“盐湖海纳公
司”)与宁夏润龙包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润龙包装公司”)签订《包装袋采购合同》,约定润龙包装公司向盐湖海纳公司供应包装袋,双方约定了单价及质量技术要求,并且约定采取定价不定量的方式,具体以需方各单位实际用量结算。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供货及付款一直滚动进行,此后盐湖海纳公司又与润龙包装公司继续签订包装袋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内容基本一致。
根据原告统计,自 2021 年 5 月 24 日至 2023 年 2 月 26 日期间,
原告润龙包装公司共计向被告盐湖海纳公司供应编织袋型包装袋货款为 8310893.7 元、纸塑袋型包装袋货款为 7738430 元,合计货款为16049323.7 元,但是盐湖海纳公司仅支付货款 12193634 元,尚欠3855689.7 元货款未支付,原告润龙包装公司已经开具上述货款全额发票并交付被告。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包装袋货款 3855689.7 元及逾期付款损失83861 元。
公告编号:2023-018
2、请求确认上述 3939550.7 欠款为被告公司重整期间的共益债务。3、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接收原告备货的 50 万套纸塑袋和 50 万套编织袋。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诉求合计金额为 3939550.7 元。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本案件现已经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并定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上午 9 时开庭审理。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作为原告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未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积极做好本次诉讼准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3-018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 备查文件目录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宁夏润龙包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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