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3
证券代码:832527 证券简称:恒康达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恒康达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该笔关联方担保是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钢之妻袁莉,利用自有资产为公司信用额度提供担保,该笔信用由中国银行深圳彩虹支行提供,总额度为800.00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袁莉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钢之妻。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经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李钢 深圳市罗湖区鹏兴路鹿 - -
茵翠地
袁莉 深圳市罗湖区鹏兴路鹿
茵翠地
李忠泰 深圳市罗湖区鹏兴路鹿 - -
茵翠地
张越先 深圳市罗湖区鹏兴路鹿 - -
茵翠地
李亚刚 深圳市罗湖区鹏兴路鹿 - -
茵翠地
(二)关联关系
李钢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票9,110,000
股,持股比例76.46%。
公司董事李忠泰、张越先、袁莉分别是公司董事李钢的父亲、母亲、妻子,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李亚刚是李钢的妹妹,持有公司股票147,000股,持
股比例1.23%。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笔关联方担保是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钢之妻袁莉,利用自有资产为公司信用额度提供担保,该笔信用由中国银行深圳彩虹支行提供,总额度为800.00万元。
公司在2017年度共使用该信用额度5次,其中第一次使用期是
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8月22日,使用额度为300.00万元,
利息率5.87%,实际还款日期2017年8月18日;第二次是2017年6
月9日至2017年12月9日,使用额度为200.00万元,利息率5.87%,
实际还款日期为2017年12月4日。第三次是2017年8月22日至
2018年2月22日,使用额度为100.00万元,利息率5.87%,实际还
款日期为2018年1月23日。第四次是2017年9月4日至2018年3
月4日,使用额度为200.00万元,利息率5.87%,实际还款日期为
2018年3月1日。第五次是2017年12月7日至2018年6月7日,
使用额度为500.00万元,利息率5.87%,该笔贷款暂未完成还款。
公司2017年累计使用额度为1300.00万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中,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中,公司向银行贷款,关联方就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中,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均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助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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