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13
公告编号:2017-018
证券代码:832527 证券简称:恒康达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恒康达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公司申请信用贷款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申请信用贷款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深圳市恒康达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钢利用自有资产为公司信用额度提供担保,该笔信用额度由中国银行深圳彩虹支行提供,总额度为500.00万元,公司在报告期内共使用该信用额度2次。经公司自查,当时未对上述事项履行必要的决策及披露程序,现进行追认并对具体内容进行披露。
(二) 具体情况
i.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中国银行深圳彩虹支行支行申请
贷款160.00万元,期限: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6
月28日,利息率5.87%。该笔贷款已于2016年6月22日
完成还款。
ii.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中国银行深圳彩虹支行支行申请
贷款250.00万元,期限:2016年6月27日到2016年12
公告编号:2017-018
月27日,利息率5.87%。该笔贷款已于2016年12月7日
完成还款。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 3月11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
出席董事5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深圳市恒康达国际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彩虹支行申请贷款160.00万元》及《追认
深圳市恒康达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彩虹支行申请贷款250.00万元》的议案,对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彩虹支行申请贷款的事项予以事后追认。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表决票占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申请信用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实际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资金,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对资金需求较大,信用贷款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及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备查文件
《深圳市恒康达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公告编号:2017-018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恒康达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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