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9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32510 证券简称:星月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星月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星月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季顺海、仇华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1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苏星月科技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季顺海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仇华英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
露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3-040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江苏星月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披露 2022 年年
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季顺海、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实务负责人)仇华英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江苏星月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季顺海、仇华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相关年报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时公司在股票停牌期间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业务规则》及《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表决权,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告编号:2023-040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星月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季顺海、仇华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09 号)
江苏星月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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