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9
公告编号:2018-020
证券代码:832498 证券简称:明源软件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深圳市明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
2018年6月15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公司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公告编号:2018-020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有助于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否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公告编号:2018-020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1-6月财务报表,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1-6月及2017年12月31日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具体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项目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应收账款 23,464,449.19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3,464,449.19
应付账款 561,185.46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561,185.46
管理费用 123,215,030.00 55,021,145.74
研发费用 - 68,193,884.26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明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明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明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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