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公告编号:2018-011
证券代码:832498 证券简称:明源软件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深圳市明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状况以及未分配利润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第13179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本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574,353.34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197,500.00元,加上201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08,218,352.61元,减去2017年分配的2016 年度现金红利34,718,25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66,876,955.95 元。截止 2017年 12月 31 日,本公司资本公积为50,875,192.79元。
公司拟以截至2018年4月26日的公司总股本44,395,000股为
基数,在未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向股权登记日的公司全体在册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5.00元(含税),共计分派现金红利 公告编号:2018-011
66,592,500.00元(含税)。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
股,共计送红股44,395,000股。同时,公司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以资本公积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
计转增44,395,000股(本次转增股本以公司股本溢价增资所形成的
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剩
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
本方案实施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将由 44,395,000股增至
133,185,000股。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确认为
准。
上述权益分配所涉及个税缴纳政策,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 国税发[1997]198 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文件执行。
二、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别经公司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个月内实施。
三、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 公告编号:2018-011
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明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明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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