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证券代码:832498 证券简称:明源软件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深圳市明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通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安排有关部门专人对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做如下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共完成了两次定向股票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一次定向股票发行
公司为与常年合作的销售代理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同时补充流动资金,并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发展,经2016年1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
年12月21日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股票
发行方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开展实施了第一次定向股票发行。此次定向股票发行对象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规定的12名合格投资者,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0元,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45,000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0,562,500.00元。2016年11月16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6413号《验资报告》,对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的认购缴款情况予以验证。此次定向发行于 2017年 1月 4 日取得股转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股转系统函【2017】16号)。
(二)公司第二次定向股票发行
为了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以及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及抗风险能力,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2017年2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7年3月7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开展实施了第二次定向股票发行。此次定向股票发行对象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规定的1名合格投资者,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5元,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50,000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2,542,500.00元。2017年3月27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9678 号的《验资报告》,对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的认购缴款情况予以验证。此次定向发行于 2017
年5月23日取得股转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股转系统函【2017】
2834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 2016年10月8日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已分别于 2016年9月22日、2016年10月10日依法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进行了信息披露。
上述两次定向股票发行公司均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一次定向股票发行
针对此次定向股票发行,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基本情况如下:甲方:深圳市明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大厦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55904791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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