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2496 证券简称:首创大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该议案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发行92,400,000 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0,240,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出具的致同验字
(2021)第 110C000182 号验资报告审验。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要求以及实际运营情况需要,公司变更了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www.neeq.com.cn)披露《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经 2022 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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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针对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审批程序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均用于股票发行方案披露的使用用途。公司募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截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240,240,000.00
减:发行费用 -
二、募集资金净额 240,240,000.00
加:利息收入 407,796.04
加:理财产品收益(如有) -
小计 240,647,796.04
三、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40,647,796.04
其中: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150,000,000.00
采购支出 90,647,064.28
银行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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