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撰写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2018年监事会认真履行职权,严格
绩。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已按照《年报指引》、《年报模板》对公司经营状况所涉及的要素进行了
5、年报及其他披露文件已按照《年报指引》、《年报模板》的要求,提前做好XBRL数据的校验工作,保证XBRL格式年度报告与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中的数据保持一致,不存在矛盾、遗漏等情形。
6、保证年度报告中的本报告期期初数与以往披露文件中的相对应的上期期末数保持一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情况除外)。
7、确保年度报告及其他披露文件pdf不做加密、扫描件或使用第三方软件转为pdf等特殊处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决定继续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1.议案内容:
截止2018年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