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4
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电话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1月22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陈和龙
6.会议列席人员:葛炜灵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董事詹克久、田自强和陈澄因在外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和龙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选举现任董事陈和龙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陈和龙先生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孙香头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选举现任董事孙香头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孙香头女士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詹克久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詹克久先生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胜健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选举现任董事陈胜健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陈胜健先生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胜健,男,199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和龙之子。2015年4月至今,任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弛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选举现任董事张弛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张弛先生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弛,男,198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已取得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基金从业资格。2013年11月至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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