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3
公告编号:2018-035
证券代码:832486 证券简称:久美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收到《关于对陈少忠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
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陈少忠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8年8月23日
生效日期:2018年8月21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当事人:陈少忠,男,1967年11月出生。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陈少忠在交易公司股票过程中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4条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8年6月19日,陈少忠账户减持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久美股份),持有该股比例从17.42%变动为6.78%,持股比例分别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5%、10%时未暂停股票交易。6月20日,陈少忠账户继
公告编号:2018-035
续减持,持有该股比例从6.78%变动为0.001%。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4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陈少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作为挂牌公司投资者,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进行股票交易。特此告诫陈少忠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如再次发生类似违规行为,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股东减持流通股属于个人自愿转让行为,对公司经营方面无任何不利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股东减持流通股属于个人自愿转让行为,对公司财务方面无任何不利影响。(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收到上述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组织相关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告编号:2018-035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陈少忠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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