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2
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3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7月2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陈和龙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4人。
董事陈澄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董事詹克久、田自强因在外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程,具体信息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制造、销售:玻璃钢制品;销售:塑料制品、电子元器件、低压电器、
金属材料、五金模具、舾装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玻璃钢制品;销售:塑料制品、电子元器件、低压电器、
金属材料、五金模具、舾装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机械设备、绝缘制品、
管道配件的设计、生产、销售及安装;海洋工程专用设备、管道、支架、钢
结构、电器设备、格栅、舾装件的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0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000000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47,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4,000,000股。”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7月2日实施完毕,现拟根据利润分配方
案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后的注册资本为940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及注册资本的增加,需对《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信息如下:
修改前: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00万元。
第十二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
经营项目:制造、销售:玻璃钢制品;销售:塑料制品、电子元器件、低压
电器、金属材料、五金模具、舾装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不违反中国法律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或
批准手续后,增加、减少或者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700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00万元。
第十二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
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玻璃钢制品;销售:塑料制品、电子元器件、低
压电器、金属材料、五金模具、舾装件;机械设备、绝缘制品、管道配件的
设计、生产、销售及安装;海洋工程专用设备、管道、支架、钢结构、电器
设备、格栅、舾装件的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不违反中国法律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或
批准手续后,增加、减少或者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9,400万股,均为普通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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