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十九号极速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吴证券作为成都十九号极速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我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收到四川证监局《关于对成都十九号极速文化
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55 号),具体内容如 下:
经查明,公司截至目前仍未披露公司 2020 年年报,违反了《非上市公众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提醒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 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 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 停止执行。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无法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
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就极速十九上述及其他风险事项,主办券商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相关公告,相关事项均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我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收到四川证监局《关于对成都十九号极速文化传播股份
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55 号),由于极速十九已无法 正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风险事项由主办券商代为披露。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成都十九号极速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1】55 号)
东吴证券
2021 年 10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