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10
公告编号:2021-034
证券代码:832455 证券简称:摘牌传视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
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因不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将被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9),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停牌。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按要求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暨 股票停牌进展公告》等公告。
2021年10月1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 转公司”)对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终止苏州传视影视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209号)。因公司未能按 照规定时间披露2020年年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 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股转 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公司对于股转公司作出的上述决定无异议,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 十四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11月1日起复牌,为摘牌整理期起始日,摘牌整 理期为10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11月12日,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1月 15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代码仍为832455, 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传视”,交易方式仍为集合竞价交易。摘牌整理期间,公司
公告编号:2021-034
于每个交易日前1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公司股票将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
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长:王欣,电话:13771897109
券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孙女士:0512-62936159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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