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视影视: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摘牌传视资讯
2021-10-22 15: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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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0-22


公告编号:2021-025

证券代码:832455 证券简称:传视影视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终止挂牌情况

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按照规定
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
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
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
止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
1209号)。

二、申请复核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
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
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
提交复核申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已满5个交易日,
且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
四条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公司
股票于2021年11月1日起复牌,并于2021年11月15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
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传视”。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
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1-025

三、接受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欣
联系电话:13771897109

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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