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8
公告编号:2018-011
证券代码:832451 证券简称:神州电子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福建神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福建神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电子”或“公司”)原审计机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福建华兴”)审计团队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五年,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议,拟聘请具备证券相关审计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公司就更换会计事务所事项经福建华兴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公司对福建华兴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公司董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 公告编号:2018-01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18年 5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 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5K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塔楼15层
公告编号:2018-01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尊农
成立日期: 2013年11月04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会计事务所简介: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出资额3000万,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的会计、资产评估、财税和工程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事务所合伙人130人,注册会计师681人,高级会计师42人,高级经济师31人,和高级工程师12人。并聘用各类专家等兼职人员118人,形成了以专家为龙头的人才网络。具有深厚的财务税收政策水平和丰富的审计经验。
福建神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