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25
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兴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6-009
证券代码:832450 证券简称:中兴农贷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兴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介绍
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兴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伯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议案的基本情况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兴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6-009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备查文件
《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兴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兴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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