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6-15
证券代码:832450 证券简称:中兴农贷 公告编号:2015-004
连云港市赣榆县中兴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介绍
连云港市赣榆县中兴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10日收到公司股东徐明根(持有公司3150万股,占总股本的30%)书面提交的《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提议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及工商变更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此进行审议。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形式召集,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于2015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由徐民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议案的基本情况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为公司发展需求,公司名称拟变更为“连云港中兴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拟变更为“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振兴路8号9-18室”;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在本市范围内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上述事项的变更尚需取得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审批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变更,因此公司拟对现有的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及工商变更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其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申请办理关于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审批事宜,并在审批通过后办理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鉴于公司股东徐民根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其提案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临时提案合法、有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议案内容不变,具体请参阅2015年6月8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登的《连云港市赣榆县中兴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四、备查文件
《连云港市赣榆县中兴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赣榆县中兴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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