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6
证券代码:832401 证券简称:奥宇节能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深圳市奥宇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广东维邦律师事务所李亚光律师、胡绵惠律师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深圳软件园7栋2楼
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公司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七)《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提名人选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十)《关于提名于长忠、刘劲松、尹飞、李柏潮、王涛为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5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深圳软件园7栋2
楼本公司会议室
2.联系电话:0755-86168036
3.传 真:0755-86168933
4.联系人:李云
(二)会议费用
本次大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奥宇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奥宇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3.《深圳市奥宇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4.《深圳市奥宇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5.《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职工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奥宇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