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5
公告编号:2023-045
证券代码:832399 证券简称:宁波公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于征收补偿的基本情况
根据《鄞州区 2023 年度房屋征收拆迁计划》,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位于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江南公路 168 号的 27159.4 平方米土地和 17796.51 平方米房屋被列入房屋征收拆迁范围。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与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
区福明街道拆迁办公室签订了《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编号:2023017)(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根据评估金额,上述土地和房屋的征收补偿款合计为261,175,674.00 元。
根据补偿协议约定,在该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由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拆迁办公室向公司支付征收补偿款 130,587,837.00 元,在公司移交产权证且腾空房屋并验收确认后 30 日内支付剩余补偿款 130,587,837.00 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被征收房地产原用途主要为宁波市江东公运二手车市场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此次经营场地被征收后,该二手车市场将搬迁至公司其他自有场地继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3-045
(一)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拆迁办公室签订的《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编号:2023017)复印件。
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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