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29
公告编号:2018-038
证券代码:832398 证券简称:索力得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索力得焊材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8月28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年8月2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基本信息:
名称: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展鹏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二)被告基本信息:
名称:山东鲁龙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峰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名称:肥城三英纤维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军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名称:山东弘德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峰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名称:泰安鲁龙机械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38
法定代表人:陈峰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名称:山东杰瑞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锋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名称:山东索力得焊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柴月华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待定、山东同成律师事务所
姓名:陈富胜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姓名:陈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姓名:李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姓名:马军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姓名:杜现国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姓名:梁兴军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7年8月23日,第一被告山东鲁龙集团有限公司与原告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营业部签订2份借款合同,分别向营业部借款19,900,000.00元和
公告编号:2018-038
5,000,000.00元用于借新还旧,借款金额共计24,900,000.00元,期限至2018年8月15日,并约定了其他权利义务。并由第二至第十二被告分别为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自2018年4月21日,第一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利息,截止2018年5月21日,借款欠息共计220,399.45元。根据上述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案件号(2018)鲁0902民初3426号。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依法判令提前解除与被告山东鲁龙集团有限公司编号(2017)借字(01)第007993号借款合同、编号(2017)借字(01)第007994号借款合同。
2.依法判令被告山东鲁龙集团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4,900,000.00元及孳生全部利息、罚息、复利220,399.45元(计算至2018年5月21日),自2018年5月22日至欠款实际还清之日的本金、剩余利息、罚息、复利,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及方式计算。
3.依法判令被告肥城三英纤维工业有限公司、山东索力得焊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弘德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泰安鲁龙机械有限公司、山东杰瑞置业有限公司、陈富胜、陈峰、李娟、马军、杜现国、梁兴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以上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
(五)案件进展情况:
(2018)鲁0902民初3426号案件将于2018年9月3日下午14:30分在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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