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新上市公司限售股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实际转让收入和植入证券结算系统的
个人转让新上市公司限售股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实际转让收入和植入证券结算系统的标的限售股成本原值,以实际转让收入减去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适用20%税率,直接计算需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未申报有关限售股成本原值详细资料的个人限售股股东,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按规定以实际转让收入的 15%核定限售股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
鉴于上述规定,请自然人股东结合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申报个人限售股成本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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