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5-12
证券代码:832377 证券简称:创一佳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江苏创一佳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www.neeq.com.cn)披露公开转让说明书,根据《关于申请挂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相关问题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4]26号,在首次信息披露至股票正式挂牌公开转让期间,公司应继续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24日以专人
送出信函方式向各股东发出。
在首次信息披露至股票正式挂牌公开转让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特此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创一佳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5年 5月 14日 09时 00分
结束时间:2015年 5月 14日 12时 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公司聘请的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的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4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1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 2015年5月9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则霞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11号中泰国际广场5幢5楼512室
联系电话:025-68571335
传真:025-68571660
(二)会议费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创一佳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二)《江苏创一佳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江苏创一佳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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