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4
证券代码:832376 证券简称:天原药业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承德天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在股转公司挂牌,2015年发生2次股票
发行,2016年未发生股票发行。截止2016年12月31日,2015年度
2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余额为0。
公司2015年发生2次股票发行,该次股票发行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承德天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股票发行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于2015年7月9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共发行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5元/
股,募集资金为250.00万元。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7月21日出具中
准验字[2015]108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7月17日公司收到
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250.00万元。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
取得股转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5】5409 号《关于承德天原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披露了《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承德天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股票发行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于2015年8月10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共发行股票2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0元/
股,募集资金为800.00万元。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9月17日出具中
准验字[2015]112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8月31日公司收到
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800.00万元。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
取得股转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5】7159 号《关于承德天原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公司于2015年11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说明
公司以上募集资金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但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50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
2015年8月 购买原材料费用 2,000,000.00
2015年10月 支付包装库费用 72,000.00
2015年11月 购买原材料费用 3,300,000.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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