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证券代码:832352 证券简称:ST 瑞格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安徽瑞格电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安徽瑞格电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徽瑞格电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安徽瑞格电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二)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避免 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三)权益保障原则: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四)高效率、低成本原则:采用先进的沟通手段,努力提高沟通效果,降低沟通成本;(五)充分披露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六)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为:(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良性关系;(二)建立一个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管理平台,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三)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和公司价值观;(四)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的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五)使广大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一)投资者;(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四)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五)其他相关机构。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战略方向、战略方针、经营宗旨和经营计划等;(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五)公司文化建设;(六)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九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股东大会、说明会、一对一沟通、电话咨询、邮寄资料、广告、媒体、报刊或其他 宣传资料、路演、现场参观、公司网站的信息披露等。
第十条 公司对于前来调研的机构投资者应签署承诺书。公司应对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完备档案,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记载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沟通涉及的内容等。
第十一条 公司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公司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的信息不先于指定的媒体;公司不以新闻发布会或答 记者问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 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第十二条 公司应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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