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4
公告编号:2022-025
证券代码:832351 证券简称:美力新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上海美力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上海美力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2]379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7 月 13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7 月 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美力新建设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陈飞龙 董监高 董事长
陈宗杰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2-025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明,上海美力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力新”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上海美力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欣霖餐饮有限公司存在两起债权债务
纠纷,收到受理通知书日期均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诉讼金额分别为 380.00 万
元、236.5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1.18%、19.41%。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美力新未能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
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陈飞龙、董事会秘书陈宗杰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美力新、董事长陈飞龙、董事会秘书陈宗杰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诚恳接受此次口头警示,并对于该情况予以高度重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本次口头警示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正常。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方面未产生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2-025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通知后,高度重视公司存在的上述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吸取教训,严格按照《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公司治理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和公平,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对上海美力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2]379 号)
上海美力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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