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5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832351 证券简称:美力新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上海美力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2 月 23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2 月 22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上海美力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美力新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陈飞龙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倪晓强律师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上海富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付才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21 年,经业主单位上海桑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包,原告承接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红松东路 1116 号希尔顿酒店装修改造工程。为完成该装修改造工程,经原告分包,被告承包脚手架搭建工程。
2021 年 4 月 22 日,被告员工万谱良(以下简称“工亡人”)在对脚手架进
行局部防护加固等作业过程中,不慎从平台坠落后死亡。上述工伤事故发生后,
公告编号:2022-021
被告未予以处理并赔偿。
为平息工亡人家属情绪,维护社会稳定,经当地公安、司法部门多次组织协
调,原告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与工亡人家属达成《房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
(以下简称“协议书”)。按照协议书约定,原告同意一次性代被告向工亡人家属支付工亡赔偿金共计人民币 200 万元。同时,工亡人家属同意不干预原告向被告行使追偿权。
原告认为:被告作为工亡人用人单位,理应承担工伤事故处理及赔偿责任,故原告代为支付相关赔偿金后有权向被告进行追偿。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恳请依法支持各项诉请。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一、判令被告支付人民币 200 万元;
二、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今后持续经营产生积极有利的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今后持续经营产生积极有利的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2)沪 0112 民初 7341 号;
公告编号:2022-021
二、民事诉讼状。
上海美力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