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知康: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汇知康资讯
2020-04-16 18: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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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16


证券代码:832350 证券简称:汇知康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河南曙光汇知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曙光汇知康生物科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曙光汇知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和其他有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非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
程必备条款》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制定的有关
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九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十九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 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公司股份的活动。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十九条第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 (一)项至第(三)项、第(五)项、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第(六)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依照第十九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公司依照第十九条规定收购本公司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 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让或者注销。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公司依照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 (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 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 司已发行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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