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秦股份:公司章程
天秦股份资讯
2020-05-20 16:11:3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5-20


证券代码:832343 证券简称:天秦股份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天长市秦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8

第三节 股份转让......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10

第一节 股东......10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3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0
第五章 董事会 ......24

第一节 董事......24

第二节 董事会......27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30
第六章 经理级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第七章 监事会 ......33

第一节 监事......33

第二节 监事会......3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7

第二节 利润分配......37

第三节 内部审计......38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8
第九章 劳动人事制度 ......39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39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1
第十二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43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46
第十四章 附则 ......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天长市秦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使公司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安徽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经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筹建天长市秦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皖金函[2011]604 号)批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安徽省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41100000068569。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天长市秦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天长市永福东路南侧恒地永福家园金桂苑 1#广场
101—1、101—2。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依据法律和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各种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批准确定的其他具有管理职能或职务的人员,及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其他职位的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十四条 公司是独立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