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4
证券代码:832339 证券简称:远大宏略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远大宏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13 以书面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贺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 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提名选举董事贺卫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核查,贺卫先生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贺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请贺卫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核查,贺卫先生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熙庆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请刘熙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核查,刘熙庆先生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熙庆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请刘熙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核查,刘熙庆先生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熙庆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刘熙庆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核查,刘熙庆先生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远大宏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远大宏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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