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832331 证券简称:高士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包敏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公司已经完成 2023 年年度各项工作,并以此为基础编制完成 2023 年年度报
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回顾,
并详细汇报了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制度建设等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已编制完成《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已编制完成《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5,432,941.9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609,254.0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20,06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20,06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009,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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