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3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32331 证券简称:高士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15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包敏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管和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公告编号:2023-024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相关股东提名,现提名包敏华、薛昌永、黄金洪、胡葵华和陈巧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授信业
务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玖佰万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玖佰万元,与授信相关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业务品种、授信期间等)以相关授信合同约定为准;同意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敏华为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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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向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玖佰万元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期限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与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敏华、授权代理人薛昌永任何一人均有权签署相关授信及担保的法律文书,并办理有关手续。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玖佰万元,同意由关联方包敏华和黄金洪提供个人反担保给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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