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2-02
公告编号:2018—006
证券代码:832328 证券简称:安泰生物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安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于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安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申请,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因涉及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安泰生物,证券代
码:832328)自2017年12月18日起暂停转让。公司预计股票恢复转让日期不晚
于2018年3月16日。
二、公司在股票暂停转让期间的工作情况
自公司股票暂停转让以来,公司积极与各方进行了沟通协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开展的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1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指南》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12月25日首次向全国股转系统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之后又进行了补充。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于2018年1月2日、1月15日、1月29日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暂停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2018-003、2018-004)。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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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8—006
自公司股票暂停转让以来,公司分别征询了管理层、机构股东、个人股东等就本次重组交易形式的意见。截至目前,因一些关键性条款仍未达成一致性意见,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恢复转让。2018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2月2日在股转系统官网上披露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四、关于公司股票恢复转让的安排
由于公司董事会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于近期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公司股票恢复转让申请并披露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安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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