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2308 证券简称:旺盛生态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旺盛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旺盛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旺盛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营
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旺盛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
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公司各专业部门及总经办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重
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
总经办为公司管理投资事项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
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宏观监控。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一)签订与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重大购买、销售、施工合同等事项;
(二)将公司承包的项目向外分包的;
(三)执行其他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制定的经营计划的事项。
第五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交易事项包括:
(一)收购、出售、置换股权、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及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
(二)租入资产;
(三)对原有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新建生产线;
(四)对原有生产场所的扩建、改造;
(五)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六)债权、债务重组;
(七)签订专利权、专有技术或产品许可使用协议;
(八)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九)其他投资事项;
(十)取得银行授信或银行贷款等债权融资行为。
第六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以及其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
司有特殊规定的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及制度执行。
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第三章 决策权限和程序
第七条 公司对重大经营事项审批权限如下:
(一)董事会审批权限
单笔交易标的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经营事项。
(二)董事长审批权限
单笔交易标的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不足 30%的经营事项。
(三)其他事项
单笔交易标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的事项,审批权限按照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执行。
第八条 公司对重大交易审批权限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下列重大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二)董事会审议批准下列重大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超过 10%不足 50%的;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不足 50%,且超过 300 万的。
(三)董事长审议批准下列重大交易事项:
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外的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交易,由董事长负责审批。
(四)其他事项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免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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