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华鑫证券
关于常州中航前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鑫证券作为常州中航前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重大亏损或损失
常州中航前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中航海”、“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为 -4,485,760.70 元,累计亏损
18,728,172.84 元,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分别为-4,849,357.80 元、-2,290,583.39 和-4,485,760.70 元,三年持续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股本总额为 13,0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已经超过股本总额的 1/3。2021 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636,184.37 元,由于之前公司净资产已为负,公司证券简称前已加注 ST 标识进行警示,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二、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1、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内
容如下:
1)2018 年 4 月,清远市中航前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中航公司”)
与东莞市豪美医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金额 500 万元,
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 6%。截至 2021 年末,借款已逾期 2 年以上未归还。清远
中航公司已对该项借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清远中航公司未能向我们提供资金往来的银行回单、银行对账单等资料,也未提供上述单位函证地址,我们无法实施函证程序,也无法实施其他有效替代程序,无法判断该等款项的实际流向和坏账准备计提的恰当性。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报告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 2 所述,中航前海 2021 年度发
生净亏损 4,485,760.70 元,累计亏损 18,728,172.84 元,资产负债率 174.98%。
中航前海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 2 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仍存在可能导致对中航前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不确定性。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对股票转让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由于之前公司净资产为负,公司证券简称前已加注 ST 标识进行警示,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2、2021 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485,760.70 元,
累计亏损 18,728,172.84 元,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4,849,357.80 元、-2,290,583.39 和-4,485,760.70 元,三年持续亏损,若公司经营状况不能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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