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1-04
公告编号:2016-035
证券代码:832299 证券简称:石大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劵
新疆石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 600 万元。
2016年11月4日,本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新疆石大科技肥业
有限公司、巴州一品种业有限公司合计向奎屯金盛祥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人民币600万元(陆佰万元)借款现已到期,根据目前公司经营周转的需要,拟申请展期5个月。本公司董事长刘勇杰拟向奎屯金盛祥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该借款的保证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新疆石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勇杰为本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担保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刘勇杰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符合法定人数,本表决合法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5票; 公告编号:2016-035
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刘勇杰 新疆石河子市三十一小 - -
区45幢楼341号
(二)关联关系
刘勇杰系本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该业务构成关联担保。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新疆石大科技肥业有限公司、巴州一品种业有限公司合计向奎屯金盛祥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借款人民币600万元,现借款到期拟展期5个月。刘勇杰以其个人财产与奎屯金盛祥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担保借款,旨在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公司生产经营 公告编号:2016-035
的正常运转。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担保使公司获得借款,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得到保证,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新疆石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二) 相关合同、协议
新疆石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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