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6
公告编号:2017-042
证券代码:832287 证券简称:锦瑞新材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深圳市锦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0月14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金烈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任命沈启君为公司第二节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任命佘自力为公司第二节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任命范理为公司第二节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任命康红霞为公司第二节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任命张青为公司第二节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至第二届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7-042
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任命王小静为公司第二节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
2人,持有公司股份63,885,000股,占股份总数的93.47%,会议由
金烈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63,885,0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本次选举的董事金烈持有公司股份49,788,000股,占公司股本
的72.84%。
本次选举的董事沈启君持有公司股份122,623股,占公司股本的
0.18%。
本次选举的董事佘自力持有公司股份705,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1.03%。
本次选举的董事范理持有公司股份4,277,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6.26%。
本次选举的董事康红霞持有公司股份526,823股,占公司股本的
0.77%。
本次选举的董事张青持有公司股份 121,918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8%。
公告编号:2017-042
本次选举的董事王小静持有公司股份63,403股,占公司股本的
0.09%。
本次任命的董事均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任命/免职原因
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股东大会选举金烈、沈启君、佘自力、范理、康红霞、张青、王小静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上述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锦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深圳市锦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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