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7
公告编号:2017-011
证券代码:832287 证券简称:锦瑞新材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深圳市锦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锦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米立娅、杨景华、黄洁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米立娅召集和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
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6年度监
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17-011
(二)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6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汇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议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将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鉴于2017年度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为支持公司进一
步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公司2016年度不进
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收益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将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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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6年度财
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将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7年度财
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拟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为公司2017 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具体签约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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