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4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贝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投资产业基金、
临时公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及时
的风险提示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中银证券”)系北京贝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贝达化工,证券代码:832284,以下简称“贝达化工”、“公司”)的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违规投资产业基金未及时整改、临时公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及时的风险。现主办券商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未及时整改所投资产业基金的出资比例
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拟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公司拟与中兴泰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丰兴大通(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产业基金苏州丰兴惠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兴惠农”),预计该产业基金首期规模不少于人民币60,000,000元,其中公司拟出资人民币共计15,000,000元,出资占比为25.00%,中兴泰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44,400,000元,占出资比例的74.00%,丰兴大通(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拟出资6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00%。经主办券商持续督导,上述投资计划如不及时调整,将违反股转系统2016年8月8日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
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中关于“非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挂牌公司可以以募集资金之外的自有资金购买或者投资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相关资产,但在购买标的或者投资对象中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且不得成为投资对象的第一大股东。”的相关规定。故公司决定将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实施方案的议案》,经与其他产业基金合伙人协商一致,调整后的方案为:“公司于首期基金的出资金额将不超过1,125万元,其他合伙人的出资额不变,首期基金规模由之前预计的6,000万元下调至不超过5,625万元,公司出资占比将不超过20%,且不成为基金的第一大股东”。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实施方案》(公告编号:2017-079)和《关于拟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调整后)》(公告编号:2017-080)。
经主办券商网络检索丰兴惠农的工商信息,贝达化工对该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额仍为1500万元,出资份额仍为25%,公司并未按照调整后的投资方案将出资份额降至20%以下。
(二)临时公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及时
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关于拟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根据公告内容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关于拟与中兴泰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意向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中兴泰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丰兴大通(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产业基金丰兴惠农。主办券商通过检索丰兴惠农的工商信息发现丰兴惠农事实上已于2017年1月20日成立。2017年5月9日丰兴惠农变更工商信息,贝达化工作为新合伙人认缴出资1500万元。2017年6月17日,贝达化工与中兴泰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丰兴大通(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苏州丰兴惠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公告内容与事实不符,且公告时间严重晚于重大事项发生时点,临时公告披露不及时。
作为贝达化工的主办券商,中银证券将对此事项持续关注,并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应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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