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7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2283 证券简称:天丰电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及《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的方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根据《回购细则》《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公司回购注销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回购细则》《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同意公司按照《回购细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售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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