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2-07
公告编号:2016-072
证券代码:832279 证券简称:三川能源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北京三川世纪能源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三川世纪能源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12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刊登
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0)。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本次拟转让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北京宝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北京宝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川公司”)注册成立于2016年4月1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 公告编号:2016-072
司认缴2550万元,持有宝川公司51%的股权,宋文广认缴2450万元,
持有宝川公司49%的股权。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宝川公司两位股东
均未实际出资,宝川公司尚未开展任何生产经营活动,账面价值为0,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北京三川世纪能源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