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4
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6日上午。
预计会期0.5天。
开始时间:2019年7月16日上午10:00时
结束时间:2019年7月16日上午12:00时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本次会议召开地点为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业园区西金路10号公司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亍补充确认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银行第四中心支行借款的议案》议案
议案内容:2019年5月23日,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DLQ四201905220058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公司向大连银行借款人民币贰仟捌佰捌拾陆万元(小写:28,86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2019年5月23日至2020年5月22日止,主要用亍偿还贷款。
(二)审议《关亍补充确认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银行第四中心支行借款抵押合同的议案》议案
议案内容:2019年5月23日,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DLQ四2019052200581301号《抵押合同》,合同约定以公司的两套不动产(权属证明分别为:辽(2018)金普新区不动产权第01004968号、辽(2018)金普新区不动产权第01004969号),为公司向大连银行借款人民币贰仟捌佰捌拾陆万元(小写:28,860,000.00元),提供担保。
(三)审议《关亍补充确认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李军为公司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银行第四中心支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
议案内容:2019年5月23日,公司股东李军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签订了DLQ四2019052200581306号《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大连银行借款人民币贰仟捌佰捌拾陆万元(小写:28,860,000.00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DLQ四201905220058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二年。
(四)审议《关亍补充确认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赵梦为为公司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银行第四中心支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
议案内容:2019年5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梦与大连经济技
术开发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签订了DLQ四2019052200581304号《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大连银行借款人民币贰仟捌佰捌拾陆万元(小写:28,860,000.00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DLQ四201905220058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二年。
(五)审议《关亍补充确认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赵勇为为公司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银行第四中心支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
议案内容:2019年5月23日,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勇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签订了DLQ四2019052200581302号《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大连银行借款人民币贰仟捌佰捌拾陆万元(小写:28,860,000.00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DLQ四2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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