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30
证券代码:832273证券简称:华鹰玻璃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勇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李军、赵梦、关运升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华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裴晓红为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李国杰于2018年6月25日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少于法定人数,为了加强公司治理,有效防控运营风险,由公司股东赵梦提名裴晓红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18年8月20日发送至各位董事办公邮箱,特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借款人民币3000万》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缓解公司资金压力,2018年5月16日,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银行签订《股东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
为2018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5日,为期12个月,合同生效日的基准利率为4.35%,浮动比例上浮60%,合同有限期内基准利率随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而调整,浮动比例保持不变。同时签订了《抵押合同》,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园区西金路10-2号1-2层,10-1号1-4层进行抵押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股东李军夫妇、赵梦夫妇、赵勇夫妇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议案请各位董事审议并补充确认。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向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11月5日,利息为4.800000%。松下冷链(大连)有限公司以其对公司因商品销售及其它合法经营活动发生的应付账款为该笔借款作担保。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董事审议并补充确认。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会计政策原来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现在变更为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议案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华鹰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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