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23
公告编号:2018-009
证券代码:832259 证券简称: 鸿发有色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南京鸿发有色金属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8年 5月 22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任命王洋,林同云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大会选举出来的职工代表监事范敬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会议召开20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
东26人,持有公司股份 41,100,000 股,占股份总数的 88.76%,
会议由董事长徐荣主持。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1,1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 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
(二)被任命职工监事情况
王洋,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65%;
林同云,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22%;
公告编号:2018-009
范敬,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11%;
该任命王洋,林同云,范敬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任命原因
换届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本次换届选举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上述职工监事的任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南京鸿发有色金属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南京鸿发有色金属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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