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股份: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2020/12/22)
康泰股份资讯
2020-12-22 17: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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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2-22



公告编号:2020-075



证券代码:832238 证券简称:康泰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700242153632Y



承诺主体名称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对异议股东申报

股份的回购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后一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异议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后一个月

承诺结束日期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2020-075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披露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将由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并对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进行了约定。



因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回购价格的适用范围,公司实际控制人就回购价格作出补充说明:

(1)对于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日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回购价格按照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考虑除权除息对股价的影响)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为准;



(2)对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日后至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买入并持有的公司股份,按照 9.76 元/股进行回购,与利安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不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作价一致。利安隆本次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曹建影、赵敬丹、赵敬涛等 10名特定股东所持公司21.3629%的股权作价暂定为11,407.79万元,对应公司100%股份定价为 53,400 万元,每股价格为 9.76 元。



除回购价格外,公司已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中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的回购对象、回购方式及有效期限、联系方式等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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