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0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832218 证券简称:德长环保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胡成中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2,66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万元,其中5000.00万元用于补充平湖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公告编号:2019-014
平湖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将募集资金1800万元用于归还德长环保借款,2018年9月将募集资金85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018年12月将募集资金123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
另公司于2018年9月将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产生的利息668,027.46元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2,667,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唐申秋、薛强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方式及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公告编号:2019-014
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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