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3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财券投行字〔2019〕31号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财通证券”)与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长环保”)于2015年11月16日签订了《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及保荐人)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德长环保聘请财通证券作为其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并向贵局申请了辅导备案。现因故拟终止上述辅导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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