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1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2218 证券简称:德长环保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作为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充确认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公司2017年共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用于南阳项目建设,5000万元用于补充平湖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公司)流动资金。平湖公司于2018年7月将募集资金
1800万元用于归还德长环保借款,2018年9月将募集资金85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018年12月将募集资金123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我们认为上述资金使用是必要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降低平湖公司的运营资金压力。
公司于2018年9月将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产生的利息
668,027.46元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鉴于该资金是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产生的利息尾款,我们认为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补充追认,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19-012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以下无正文)
公告编号:2019-012
(本页无正文,为《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何元福
李蓥
何伟才
郑成克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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