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2-20
公告编号:2019-006
证券代码:832218 证券简称:德长环保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胡成中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2,66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70,000万元》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建设需要,现拟向银行申请中长期银团贷款,期限15年,贷款额度为人民币70,00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19-006
同意股数302,667,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拟向银行贷款70,000万元,贷款期限15年。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2,667,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唐申秋、薛强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方式及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9-006
(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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